一网约车司机驾驶途中猝死,家属担心猝死时未接单无法得到保险保障,平台回应
网约车司机突发离世之后,遇害司机的家属为了获取相应赔偿,前去与之协商,然而却由于司机当时正处于“非接单状态”,进而致使其陷入了极为艰难的处境,这一情况深刻地揭示出了零工经济劳动者保障层面存在的深层次矛盾。

平台与司机的关系界定
当下,网约车平台多数将司机判定为“合作方”,而非“雇员”,这般界定向来对保障责任的划分有着直接作用,就以闫师傅来讲,他于滴滴以及火箭出行这两个平台登记注册以接单,可是平台均着重指出双方存有合作关系,这种模式使得平台避开了给司机缴纳社保、购置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
处在法律实践里面,在认定劳动关系之际,要针对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以及组织从属性开展考察。网约车司机自己准备车辆,其时间比较自由,表面上好像处于独立状况。可是,平台通过算法进行派单,使用服务评分和奖惩措施,施行着一种隐形的管理行为。正是这种模模糊糊的地带,使得司机在发生事故之时难以得到劳动法的保护。
职业伤害保障的缺失
阎师傅家属的关键诉求,是将他的猝死判定成“职业伤害行为”。 在我国的一些省市,开展了“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险”的试点工作, 然而其保障范围,通常被局限于“执行平台订单进程之中”。况且阎师傅猝死时,并未处于接收订单的状态, 所以被平台方的保险排除在外。
引发了争议的这种限制,让司机在候补接单的时候,就好像处于待命状态那般紧张专注,在前往接单地点的阶段更是全神贯注,一点儿都不敢松懈,就算是在连续工作后极为短暂的休息时段里,状态其实一直依旧和所从事职业的正常活动紧密关联着,将保障严格局限浓缩在“订单进行时”这个范围,极有可能忽略工作实际连续特性带来的影响以及整体健康方面的损耗状况,进而使得保障范围出现了真空地带。
人道援助与法定责任的区别
事情发生以后,两家平台均声称乐意给予“人道主义帮扶”或是“慰问金”,滴滴推出了一项十万元的爱心援助规划,这般的援助体现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然而其本质是源于自愿的、一次性的举动,并非法律强制规定的赔偿或者工伤保险待遇。
所需的家属,是具稳定性的、有着法律根据支持的长久保障,诸如工亡补助金等,供养亲属抚恤金这类。然而,人道支援绝对是没办法替代法定责任的。并且,接受襄助这件事,弄不好还会对家属往后主张法律权益产生作用,便是这样,就致使他们陷入一种两难的状况当中了 。
算法的隐性控制与管理实质
尽管平台宣称自身只是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的,可是它对身处其中 的司机有着至关重要的、具备实际引导作用与影响的作用 。例如运用派单相关机制来达成进而影响司机收入,借助服务分相关系统措施去进行多方面的管束。采用奖励方面的政策来促使司机长时间维持在线状态。而闫师傅呢,在事发之前的30天这个时限内在滴滴这个特定平台完成了50单,由此可见这样的接单次数的频率也被平台派单所依据的相关逻辑态势所影响 。
若是平台算法存在强制派单这种状况,还有变相要求最低在线时长这种情形,又有设置过严服务指标这类行为,那就或许会构成事实上的管理。法律专家指出,这些“实质控制”行为可能对合作关系造成突破,进而为认定劳动关系提供相关依据。这是当前司法审查重点之处。句号改为感叹号更能体现强调意味。
家属维权面临的实际困难
在这类事件里头,家属去维护自身权益之际面临着诸多从重阻碍。首先,取得证据存在困难程度,要求证实司机突然死亡与工作有着紧密关联,或者平台存在管理层面的过错。其次,法律关系展现出复杂的态势,司机常常于多个平台接收订单,责任主体难以确切认定。最后,问题在于法律予以适用时模糊不明,现有的规定对于新型用工关系覆盖不够全面。
闫师傅家属要同时跟两家平台联络对接,这流程不仅耗时间,还耗费精力,平台方根据商业及声誉考量给出的方案,与家属依据生活保障提出的诉求,往往存在差异,这种不对等协商让家属处于弱势位置 。
完善保障的路径探讨
要解决这一问题,需多方付出努力。于立法维度而言,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得加速完善,保障场景应予以扩充,其核心判断准则是“与工作相关”,并非“订单处于动态进行时”。于监管层面来讲,要对平台算法规则展开审查,借由这种方式防止出现隐形强制劳动,。
对于平台企业来讲,需要积极且主动地承担起更多社会责任,要去探寻与职业伤害保险相互补充的具有商业性质的保险方案,借此为司机提供更全面的意外及健康保障。与此同时,依旧应当着手构建清晰的应急响应机制以及家属沟通机制,避免在悲剧已经发生后再次产生二次伤害 。
于当下的保障体系里面,广大网约车司机可不可以思索一下,把自主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跟购买商业意外险这两者一并予以尝试呢,借由这样做给自身增添一层防护呢,你能够在评论区把你的看法或者建议分享出来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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